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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清市教育局教研室

 

乐教研〔2011〕129 号

 

关于乐清市第五批农村小学“四项教学规范达标”

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

各小学:

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“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评建结合、重在建设”的农村小学教学规范达标工作方针,根据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的有关精神,经研究,决定在6月8日至10日对我市7所申请第五批农村小学教学规范达标学校进行评估验收。希望各学校积极配合,做好各项工作,迎接抽查、复评。

凡已通过温州验收的达标学校未达标教师,现经学校初评合格的由学校统一收齐教师达标的相关材料,汇总相关表册于2011年6月10日前送交教研室办公室。

附件:1、乐清市第五批农村小学“四项教学规范达标”

         评估验收工作安排表

      2、评估团成员安排表

      

O一一三十

抄送:乐清市教育局普教科,各教育学区辅导中心

 

附件1

乐清市第五批农村小学“四项教学规范达标”

评估验收工作安排表

  

组别

学  校

6月8日

第一组

乐清市天成中心小学

第二组

乐清市雁荡镇第三小学

第三组

柳市镇陈薛尚小学

6月9日

第一组

乐清市虹桥镇第七小学

第二组

乐清市大荆镇第二小学

第三组

乐清市乐成镇阳光学校

6月10日

第一组

乐清市石帆镇第一小学

发布日期:2011-5-31 17:03:27   来源:     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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